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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溫度循環試驗與溫度沖擊試驗有什么區別",關于這個問題,小編也在網絡上也找了一下相應的回答,不過大部分說的都比較含糊,下面,就技術工程師給出的講解分來享給大家。
一、溫度沖擊試驗
升溫/降溫速率不低于30℃/分鐘。溫度變化范圍大,試驗嚴酷度隨著溫度變化率的增加而增加。
溫度沖擊試驗與溫度循環試驗的差異主要是應力負荷機理不同。溫度沖擊試驗主要考察由于蠕變及疲勞損傷引起的失效,而溫度循環主要考察由于剪切疲勞引起的失效。
溫度沖擊試驗容許使用二槽式試驗裝置,溫度循環試驗使用單槽式試驗裝置。在二槽式箱體內,溫度變化率要大于50℃/分鐘。
引起溫度沖擊的原因:回流焊,干燥,再加工,修理等制造、修理工藝中劇烈的溫度變化。
加速應力試驗:加速試驗是使用比在實際環境中更短的時間,對試驗樣品進行的加速試驗,以考察其失效機理。試驗的加速就是采用加大應力的方法促使試驗樣品在短期內失效。但是必須注意避免其它應力原因引起的失效機理。
二、溫度循環試驗
溫度循環就是將試驗樣品曝露于予設的高低溫交替的試驗環境中。為避開溫度沖擊影響,試驗時的溫度變化率必須小于20℃/分鐘。同時,為達到蠕變及疲勞損傷的效果,推薦試驗溫度循環為25℃~100℃,或者也可根據產品的用途使用0℃~100℃的循環試驗,曝露時間為各15分鐘。